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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辈,我叫屠钰。 (第2/2页)
跟芳生和好了,高兴。这阵子忽然不想报仇了,等退休之后就去考个驾照,儿子结婚生了小孩,我自己开小车去帮他接孩子,想想就觉着好。我们家儿子从小就闷,希望他对象不要欺负他啊。” 这是最后一篇。 穆芳生合上日记本,坐在那儿空白了好几分钟,回过头,看向正对着书桌的墙壁。 天花板上安的是个吸顶灯。 他开口:“小钰,帮我把茶几桌搬过来。” 屠钰搬过来实木茶几桌,穆芳生随即把椅子放上茶几,刚踩住茶几要上去,屠钰拽住他:“生哥,我来。” 迟钝片刻,他退回来,接受了屠钰的帮助。 ——吸顶灯白色灯罩里,果然有个不闪光的微型高清摄像头。 他爸不写下那句“跟芳生和好了,高兴”,大概就不会死。 他想,秦悦当初将他的母亲分尸,先送手指躯干,让穆康书抱着“她可能还活着”的念想,再逐步撕碎他,直到让穆康书看到妻子腹中没能出生的孩子。 秦悦深知在什么时机能给予别人最重的打击。 穆芳生强迫自己置身之外,以刑侦人员的角度去捋顺思路,却发现他根本无法做到——他本该有个弟弟或者meimei,有个好脾气的母亲,可能依然会和又臭又硬的穆康书不对付,但绝不是像现在这样,被偷走父子间的全部时光。 他合上穆康书的日记本,再也承受不住一样,额头猛地磕上桌面,一声,两声,第三下被一只手垫住。 “哥,我们回家吧?” 他枕在屠钰的手上,久久,回答道:“走吧。” 第二天一早,吃过早饭,屠钰换好衣服,回头看和金毛犬一起堆回卧室的穆芳生:“我今天也留下陪你?” “不用,你去上班。”穆芳生说。 屠钰走出两步又突然回过身,视线扫过衣柜,停在金毛犬身上:“面包还没遛。” “嗯。”穆芳生点头,“我一会儿去。” 穆芳生搬来住之后,他的衣服都在主卧的衣柜里。 不习惯穿睡衣遛狗,他起身去拉柜门。 屠钰刚刚略微停顿在衣柜上的眼神让他有些在意,柜门完全打开,他一眼就看见挂在那儿的童装。 是一件牛仔外套。 心里预感到什么一样,他屏住呼吸,拎起衣挂将它拿出来。 外套胸口缝着红色的徽章,字母他熟烂于心,是他儿时总穿的牌子,现在这个牌子销声匿迹了十来年了。 右手袖口发白,那时他小时候天天写作业磨得——这件外套后来分明留在福利院给穆萋了。 为什么会在这儿? 脑子轰然一声。 他抑制不住地想到穆萋左眼眼尾的朱砂痣,和屠钰相同位置上的瘢痕; 从一开始,自己就对屠钰声音没由来地着迷; 还有屠钰非要送给他的定制表,明明是儿时和穆萋的约定。 “前辈,我叫屠钰。” “我只是想帮忙……” “生哥,你真好看。” “我爱你。” 一句句重叠在一起,他倏然想到之前他俩经办的那起诈骗案。 你学女人说话学多久学会的啊? 一个月就学会了。网上有教程,不难学,好好学都能学会…… 你有没有想过,穆萋也是个这样的胖子? 我仔细想了想,好像能接受她是男的。 ——但绝对不能是刚才那种胖子。 屠钰笑吟吟的声音如炸雷一般他脑中响起:“长我这样呢?” 手指发麻,他将那件牛仔外套挂回衣柜,一把甩上柜门。 脚边的面包发出哼哼唧唧的叫声,平时六点多就带它下楼了,今天将近八点还没管它,它当然憋得难受。 穆芳生蹲下来,一下一下抚摸面包扬起来的头,太阳从弧形的窗子照射进来,映在面包深橘色的长毛上,闪闪发光似的。 穆芳生终于站起来,再次拉开柜门。他随手拿出T恤套在身上,换上条运动裤,牵着面包下了楼。 面包似乎能察觉到他情绪不对,走得很慢,时不时回头看看他。 他在小区花圃站住脚,将牵引绳在自己手腕上缠了两圈,坐在花圃中央的长椅上,摸出手机,点开QQ。 1 保存了自己的QQ头像,将这个印着唇纹的简笔画照片头像发给了秦晚,而后直接拨了对方电话。 电话接通,没等他开口,秦晚焦急的声音就通过话筒传来:“你怎么样?” 穆芳生低下头,抬手盖住自己的脸,雨停之后的阳光格外明媚,照在他身上,他却觉出浑身透凉,他说道:“秦晚,你帮帮我。” 秦晚来了,穆芳生给了他一只屠钰常用的水杯。 ——唇纹对比,比指纹对比用时更快,电脑十分钟就能给出结果。 秦晚电话打来时,他已经回到家里,正对着主卧的衣柜发呆。 他一时间不敢接那个电话,整个人被恐惧笼罩,直到铃声戛然而止,他慌忙抓起手机给秦晚拨回去。 “喂。” 秦晚:“简笔画上的唇纹,和那个马克杯上的唇纹是同一个人的。芳生,你到底在查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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