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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歌案 (第2/3页)
意逃避监控。他走了两站路,在很远的车站乘车。没用地铁卡,用现金买了单程票。 陈世峰当天的装束,与平时也不同: 没戴眼镜。 头上戴着双层帽子——戴了一顶bAng球帽。带帽衫的帽子套在bAng球帽上。 脸上蒙着口罩。 背着双肩包。包内有一套衣K。 这一点,庭审上陈世锋自己也有复述。 陈世峰方律师:你当时去江歌家的时候是什么状态? 陈世峰说: 我穿着灰sE上衣,牛仔K,红sE鞋。 上衣有帽子,戴着口罩和帽子,再把衣服的帽子戴在帽子的上面。 带两层帽子是因为下着小雨,怕被浇到。 戴口罩是因为我在24小时便利店买威士忌的时候,里面很多人,我刚刚cH0U过烟觉得自己嘴很臭,很大烟味。怕影响到别人。 类似这种装束,但脚上是红鞋子 案发当天,脸上有口罩 住在隔壁的缅甸人,也曾在证词中说到了这一点。 1 案发当天,缅甸人听到外面走廊里有急速奔跑声和惨叫声后,打开门一看,发现江歌家门口的地上,躺着一个nV人,一个男人正在捂住她的脖子。 男人听见开门声,回过头,与缅甸人对了一眼。 缅甸人说,当时陈世峰戴着帽子,帽衫上的帽子也盖在头上,脸上有口罩。 后来,他们以为是情侣醉酒,觉得久看不合适,就回到房间,关门了。 再后来,江歌Si了。 警察来了。 再再后来,我们都知道了。 除了以上疑点外,不戴眼镜,也是案件关键之一。 陈世峰是近视眼。 法官曾问:你的视力怎么样? 1 陈世峰答:左眼250,右眼300。 法官问:你不戴眼镜,能看到什么程度? 陈世峰答:我现在能看到每个人,如果表情很细,就看不见了。 一个高度近视的人,如果失去眼镜,是非常不习惯的。 而他坚持当天没戴隐形眼镜。 他说,冰箱里虽有隐形眼镜盒,但隐形眼镜早扔了,以及,隐形眼镜不是自己的。 但是,通过车站监控,检方发现,11月2号晚9点,陈世峰先是往高岛平方向走了一会儿,之后,折向距离自己家两站地的莲根车站。 进入莲根车站后,他曾远距离看过一次路线图。 莲根车站 庭审上,法官看似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:“你买票前抬头看了路线图很久。你看得清路线图么? 1 这个问题非常致命。 此问题一出,法官与陪审团已然明白,陈世峰说谎了。 他戴了隐形眼镜。 而之所戴隐形眼镜,不过是为了乔装。 三,关于杀人准备 买威士忌、“找洗衣店”、不用地铁卡、埋伏在江歌家三楼 上文已说过,陈世峰走出寓所之后,没有马上乘车,走了两站路,在莲根车站再乘车。 同时,他也没用地铁卡,而是买了单程票。 此举非常诡异。 庭审上,警方出示陈世峰近2年的出行记录,发现陈世峰几乎都是在家门口的高岛平车站乘车。 1 步行2站的事从未有过。 而且,陈世峰以往的购票习惯,都是买好往返车票,而非单程票。 因此,检方对陈世峰走2站路去找洗衣店的说法存疑。 到了莲根车站后,陈世峰走进附近的711便利店,在里面买了一瓶酒。 买酒的过程很慢。 他总共花了3分多钟。 并且,在这个时候,他掏出了口罩戴上。此后一直未取下。 关于买酒,陈世峰的说辞是,之前在江歌住处看到过酒,以为江歌Ai喝,所以准备带给她。 但是,警方在酒瓶上,发现了陈世锋的唾Ye。 通过DNA检测,陈世峰在事发前已经打开酒瓶,并且含着瓶口喝过。 1 这与他自称想和江歌一起喝酒聊天、久等不来、自己先倒了一点、用瓶盖喝全部相悖。 所以,陈世峰再度撒谎。 晚上11点多时,监控和目击者证实,陈世峰到达江歌家,没有等在门口,而是埋伏在三楼,等待两个nV孩回家。 如果是想和江歌谈心,哪怕不预约,也不会在三楼埋伏,而是在二楼她的家门口等候。 陈世峰的友好夜谈说不成立。 综上,我们可以推测出,当天陈世峰已经做好了杀人准备。 买酒是为了壮胆;走两站路是为了躲避监控;戴口罩是为了乔装;埋伏在江歌家三楼,是为了杀Si江刘二人。 或者说,主要目的是杀了刘鑫。 检方推测,如果当时刀刃没有断,陈世峰也会强制开门,会继续去杀刘鑫。 可惜,不知是江歌护友心切,还是刘鑫自私过头。刘鑫进了门,江歌独自在门外面对。 1 面对的结果,是惨Si异国。 四,关于杀人过程: 伤口相连、衣服上、手上多处伤口 杀人过程,是庭审重点。 当天,江歌到中东野车站后,在车站等刘鑫。期间,她一直和江歌mama通话。 中东野车站 见到刘鑫后,江歌说,少nV,我打包了你Ai吃的馄饨。 然后,母nV二人结束通话。 此时距离刘鑫第一次报警只有8分钟。 也就是说,杀人过程快准狠。 1 等刘江二人走到家,凶案没多久就发生了。 这个过程因为刘鑫一直咬定不知道详细情形,所以,主要都是听陈世峰说。 但因为陈世峰是当事人,又是嫌疑人,其证词不可全听。 主要还是看证据。 在法医出示的伤口照片里,江歌衣服上有20余处破裂,手上有多处防御伤,颈部有12处伤口。 其中6号伤口和7号伤口,是最致命的两道伤。贯穿颈部,切断了喉咙。一旦形成,血流如爆,受害人会立即失去意识。 而这两道伤非常特别。 它们基本是连着的。也就是说,很可能是一刀T0Ng进去之后,没有拔出来,再度使力又往里刺了一次。 法庭上,检方指出,凶器是一把水果刀。 短而小,刃薄,塑料柄,无血槽。 1 这种刀刺入人T后,由于血Ye不能很快流出,会形成负压作用,刀子被x1住难以拔出。 这时候陈世峰为了扩大伤口,让血流出,很可能他转换角度,又往里刺了一次。 也恰是这一举动,极容易造成刀柄裂开和脱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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