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光成瘾_第三章 当然喜欢(涂脸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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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三章 当然喜欢(涂脸 (第1/2页)

    高潮后林居昏昏欲睡,那电话又打来了。

    林居看着忽闪忽闪的接听键,认命地叹气,接下之后把电话放到耳边。

    “喂,”林居叫了声电话那头的人,“姑姑。”

    电话那头传来小孩子的哭喊声,还有训斥声,明显是一大家子鸡飞狗跳的背景音。过了五六秒林丽霞的声音才传过来,带着nongnong倦意:“小居,吃饭了吗?”

    “吃过了。”

    “最近工作还忙吗?”

    “就那样。”

    林丽霞顿了会儿,听出林居语气里的不耐烦。她叹了口气,单刀直入:“你爸昨天进医院了。”

    林居对此没什么特别的感触,连开心都谈不上,伤心更不可能:“哦。”

    他拿起沙发上的毯子盖在身上,往口袋里摸,终于摸出根烟来。

    “姑姑知道你爸对你不好,”林丽霞似乎开口都很困难,她喉头阻涩,听见电话里头打火机扳动的声音,“但他毕竟是你爸。”

    林居每次听到这句话就觉得很搞笑,林俊贤除了那晚射了点jingzi出来,和他这个儿子有半毛钱关联么?

    他上大学之后就搬出了那个阴沉灰暗的家,自己打零工做家教挣钱。林居脑子好,考上了平城最好的平大,学费是他借的助学金,靠自己还上了。

    那之后他就没跟林俊贤联系过,反正他们互相在对方眼里都是个死人。

    林居吸了口烟,对林丽霞说:“哦。要我打住院费吗?”

    林丽霞没想到林居会那么直接,一家人不说两家话。其实她自己也不喜欢这个哥哥,整天游手好闲,吃喝嫖赌,爸妈把她结婚的彩礼拿去给林俊贤买房,她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。

    从小父母就偏心她哥,十九岁听家里相亲稀里糊涂嫁了人,后来父母找她要彩礼,她才明白过来这是怎么回事。

    她蠢,太蠢了。林丽霞下意识对林居说出这句话,是因为她的人生中已经听到过无数次类似的语句。

    “他们毕竟是你父母。”

    “他毕竟是你哥。”

    “他毕竟是你老公。”

    她的脑子在日复一日的劝说里留下了“砍断骨头连着筋”的想法,根深蒂固。

    所以她来劝林居。林居是林俊贤唯一的儿子,人之将死其言也善,林俊贤似乎是也意识到自己时日不多,整天念叨着林居,仿佛一个尽职尽责父爱如山的好父亲。

    他说,林居是我们老林家唯一的苗子了。

    这话当着林丽霞小女儿的面说的,她十七岁,大好的年纪,悄悄白了林俊贤一眼。

    “住院费我已经出了,”林丽霞一句话能叹八口气,“你来看一眼他吧。”

    林居很快回答:“有时间就去。”

    等鸡啄完米,狗舔完面,火烧断锁,届时他一定到林俊贤面前扮演父慈子孝的大戏。

    林丽霞那头又有婴儿的哭声了,呜哇呜哇的,听得人头疼。她和林居寒暄几句,随即挂断电话。

    美好的周五晚插入了不太愉快的小插曲,林居没什么特别想做的事,打开电脑启动英雄联盟,好友列表一片黑,大学那会儿认识的哥们儿已经没几个上线的了。

    打游戏打到凌晨,林居一个奔三的大叔没空和网上的小朋友骂架,守着五级荣誉标金光闪闪。困了,立马下线睡觉。

    第二天周末,林居照例睡到自然醒,点了外卖又开始打游戏。

    一直到下午三点,盛元同给他发微信,信息上是一串地址。林居扫了眼,是个餐厅。

    餐厅名字看着很高级,有种装逼的文艺范儿,确实像是盛元同这种富二代会去的地方。

    【圆筒】今晚七点?

    【L】OK/呲牙笑

    【圆筒】你家在哪,我去接你吧

    【L】不用了,我打车

    【圆筒】这个餐厅是我朋友开的

    【圆筒】地方不好找

    【圆筒】我接你去

    盛元同似乎执意要来接他,林居就没继续客气,把出租屋地址报给盛元同。

    【圆筒】我两小时后到

    【L】嗯嗯

    林居关了电脑,迅速去洗澡洗头,稍微把自己捯饬了下,对着镜子换了几件衣服,还挺满意。林居长得好看,大学在cao场遛弯儿经常碰见女生问他要微信,盛元同这小子每次都醋得冒泡,搂着他的腰撒娇,像小狗崽儿。

    他想了想,挑出衣柜里一条sao包的丁字裤换上。

    成年人的世界有些话是不必明说的,盛元同和他打了一炮,又约他吃饭,晚上十有八九还要约他吃jiba。

    林居穿上他的斩1战袍小小丁字裤,觉着如果能捞到盛元同当固炮那简直赚翻了。

    五点一到林居就下了楼,路上遇到楼下早餐店的阿姨带着女儿遛狗,打了声招呼。

    小姑娘特别可爱,嘴甜得不得了,她看见林居眼神一亮,惊喜地说:“林哥,你今天好帅啊!”她手里牵着的小白配合地汪汪叫了两声。

    林居笑了笑说:“哪像小桃天天都这么漂亮。”

    叫小桃的姑娘嘿嘿直笑,带小白往河边走。

    林居走到楼下,压根不用发微信问盛元同到哪了,远远看见这破烂小区里停着辆格格不入的迈巴赫,鹤立鸡群。林居知道这绝逼是盛元同的爱车。

    他往迈巴赫的方向走,敲了敲车窗,车窗应声缓缓摇下,露出里边儿更招摇的一张脸。盛元同朝他说了句“上车”。

    林居打开副驾驶的门,车里没有又浓又臭的车载香水味,简直心旷神怡。他系上安全带,高级车坐着就是舒服。

    盛元同一边打开导航,一边找话题问他:“你在哪上班?”

    “槐云,丰真路那边。”林居答,“你呢?”

    盛元同摸了摸鼻子说:“在我爸公司。也在丰真路。”

    哦,林居想,富二代嘛,是该学着接手公司的。

    一路上俩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,也没什么特别的,无非就是在哪上班,什么工作,以前哪个同学犯了什么事儿进去了,诸如此类。

    聊着聊着就没什么好说的了,盛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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